(一)若因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遭受物质损失,要及时收集相关费用凭证,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单位误工证明等,以便确定赔偿数额。
(二)当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时,应尽快对被毁坏财物拍照留证,保留购买凭证等,证明财物价值。
(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把握好提起诉讼的时间,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可提出。同时要明确赔偿范围,只主张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避免主张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