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可不是冷静期一过就能顺利离婚的,这得看是否满足相应条件。
自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两人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在这三十天里,两人都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符合离婚的条件,比如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后,确定两人是自愿离婚的,而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好了,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就会进行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样离婚手续就办好了。
但要是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有一方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这种情况下就没办法完成登记离婚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决定要离婚的夫妻,一定要牢记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这个时间节点。可以提前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清楚,准备好相关材料。双方最好提前沟通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避免因为一方的疏忽导致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浪费之前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