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瓶车左拐,对方直行,两人相撞,对方摔倒在地,交警到达现场,对方说尾椎疼需要去医院检查,今天去交警队协商,医院检查显示尾椎骨折,然后对方想让我认全责,我拒绝,然后对方又说需要住院检查?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应根据具体责任划分来确定你是否需承担责任,而非对方要求认全责就必须认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若对方直行无违法行为,你骑电瓶车左拐未让行,可能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但如果对方存在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直行车辆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若双方均无明显违法行为,事故因视线受阻、路况复杂等客观因素导致,可能认定双方同等责任。建议你等待交警出具正式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结果为准。在责任认定明确前,你可以拒绝对方不合理的全责要求。同时,可保留好事故现场相关证据、与对方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