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里,不起诉决定是由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法律规定,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这三种类型。
先说法定不起诉,要是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都不算是犯罪的情况,就适用法定不起诉。这种情况由检察长来做决定。
再看酌定不起诉,当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就适用酌定不起诉。不过这种情况不是检察长直接决定,而是要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之后再做决定。
最后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补充侦查过的案件,要是检察院还是觉得证据不够,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这种情况,既可以由检察长决定,也可以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检察长能决定法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但酌定不起诉以及重大、复杂案件的不起诉,就得由检察委员会讨论之后再决定。大家要注意不同类型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和决定主体,避免出现认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