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用参与分割的,还是归这一方所有。那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呢?像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一方因为人身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还有一方专门使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个人财产。
不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处理方式就不一样了。首先是由夫妻双方自己商量着来分割,如果商量不出结果,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但要注意,这个规则只适用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是不适用的。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可能会对财产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有争议。要是有人主张某财产是个人财产,那这一方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个财产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的情况。比如说,要证明是婚前财产,可能就得拿出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要是说某笔钱是人身损害赔偿,就得有相关的赔偿协议、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所以大家在生活中,对于可能涉及财产性质的证据,要注意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