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出售伪造的信用卡6张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这一情况,若行为人想争取从轻处罚,可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还可以积极立功,比如提供其他犯罪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
(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主动交代出售信用卡的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