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但有借条不代表借款事实就一定成立。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会综合各种因素来认定借款事实。
在这类纠纷里,出借人除了要有借条,还得证明钱已经实际给到了借款人。要是借款金额比较小,出借人说钱是现金交付,并且有借条,法院一般会认定借款事实存在。可要是借款金额比较大,只拿出借条,却没有转账记录、取款凭证等能证明钱已经交付的证据,法院就很难认定借款事实了。
另外,如果借款人能拿出证据,证明借条是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下写的,或者这笔钱其实不是借款,有其他性质,法院也不会认定借款事实成立。
所以说,借条虽然重要,但不是认定借款事实的唯一依据。大家在进行借贷活动时,不管借款金额大小,都要注意保留好款项交付的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难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