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数额时,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下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该比例确定。
(二)法院会综合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判断抚养费数额。当地物价高、孩子有特殊需求时,抚养费可增加;一方收入低且负担重,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抚养费支付方式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能一次性给付。
(四)若双方对抚养费数额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