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责任认定有三种主要的归责方式。
首先是过错责任原则。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过错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导致他人受到损害,那这个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得由受害人来证明几个事儿:第一,行为人存在过错;第二,行为是违法的;第三,自己确实有损害后果;第四,这个损害后果和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举个例子,张三故意把李四打伤了,李四要让张三承担责任,就得拿出证据证明上面这些内容。
接着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这其实是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形式。按照法律规定,先假定行为人有过错,这时候行为人得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那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把原本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转移到了行为人身上。比如,在一些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掉落伤人的案件里,就可能适用这个原则。
最后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管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法律规定他要承担侵权责任,那就得承担。像产品缺陷导致的伤害、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等情况,就适用这个原则。这么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比如,买到有缺陷的产品导致受伤,哪怕生产厂家说自己没过错,也可能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