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法定不起诉情形,当事人一般不能获得赔偿。因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况,说明当事人可能没有受到错误的追诉,所以通常不符合获得赔偿的条件。
(二)对于存疑不起诉情形,当事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由于司法机关之前对当事人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之后却因证据不足不起诉,这意味着之前的羁押可能是错误的,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为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