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若属一方个人债务,像一方婚前债务、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由债务人独自承担。若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二)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包含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
(三)离婚时,先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