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指控敲诈勒索40万未遂,当事人可积极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的应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有立功表现的可向司法机关提供重要线索或协助抓捕其他嫌疑人;若为从犯,可说明自身在犯罪中的次要作用。
(二)司法机关量刑时,会依据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有无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行为人认罪悔罪态度等实际情况判断。当事人应积极悔罪,争取被害人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