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第三人非法占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一起作为原告,以不当得利或侵权向法院起诉,让第三人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二)若为夫妻一方非法占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等,可向法院请求分割。
(三)若双方决定离婚,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请求法院让对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