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拖着不离婚,另一方要诉讼离婚,应先明确有管辖权的法院,精心准备好起诉状与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比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
(二)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后,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积极表达诉求。
(三)若有证据能证实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可在法庭上积极出示证据。
(四)若第一次未判离,要注意收集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证据,再次起诉离婚。
(五)诉讼离婚程序较为复杂,遇到问题时建议咨询律师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