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借人要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和借款交付的证据,以保障自身要求还款及合法利息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合法利息为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
(二)借款人若已还款,要保留好还款证据,以便举证债务已清偿。
(三)若借贷关系不明确或证据有瑕疵,出借人需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
(四)不要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借贷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