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致人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案件中,若要确定赔偿金额,首先应收集好各类费用的凭证,如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收款凭证,以此确定医疗费。
(二)计算误工费时,要明确误工时间和自身收入状况,可通过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材料来确定。
(三)确定护理费,需了解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保留好相关的护理协议或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
(四)对于交通费,要保存好实际发生费用的票据。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六)营养费则需参考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若造成残疾,还要进行残疾鉴定,以确定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