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一方肇事行为是为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用,像驾车采购、送货出事故,另一方应担责。此时可以先明确家庭支出及收入情况,保留相关采购凭证、送货订单等证据,以证明肇事行为是为家庭事务。
(二)若肇事是个人行为,与家庭生活、经营无关,如私自开车游玩肇事,另一方无需担责。要保留好表明此次出行是个人行为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中个人出行计划等。
(三)倘若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执行肇事方财产涉及共同财产处理时,可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界定和分割,保障自身合理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