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割共同财产时,若发现一方提前一年转移财产,对于该方可以使其少分或不分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财产应协商一致,提前转移财产损害了另一方权益。
(二)受损方要积极收集证据来证明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记录等,以便在分割财产时维护自身权益。
(三)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于一年前转移财产,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查实相关情况后,会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合理的重新分割,让转移财产者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