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关于男方还房贷的问题,处理办法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要是房子是男方在结婚前买的,而且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那么结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的。
具体怎么处理,双方可以好好商量。一种情况是,双方协商让男方继续一个人还房贷,房子也归男方所有,不过男方要给女方相应的补偿。另一种情况是,也可以约定把房子给女方,剩下没还完的房贷由女方来还,同时女方给男方一定的补偿。
要是夫妻双方实在协商不下来,那就只能到法院去解决了。法院在判决的时候,通常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买房的钱是从哪来的、还贷的具体情况、房子登记在谁名下等等。一般来说,法院会把房子判给房产证上登记的那个人,没还完的贷款就变成这个人的个人债务。不过,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所以,遇到这种问题,先尽量协商,实在不行再考虑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