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里,确定管辖法院有两种情况。
要是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里,选择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来管辖,那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说,双方约定一旦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那之后真有纠纷了,就去合同签订地的法院。
要是双方没有这样的约定,那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里还有个情况,如果借贷双方对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事后也没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还是确定不了合同履行地的,那就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举个例子,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这时候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出借人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借款人还钱。大家要注意这些规定,在遇到民间借贷纠纷时,能更清楚该去哪个法院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