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是个重要规则,它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简单来说,要是有一方当事人说对方存在过错,那这一方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举个侵权纠纷的例子,假如原告说被告的过错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那原告就得提供证据,证明这几件事:自己确实受到了损害、被告的行为是违法的、被告的行为和自己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要是原告没办法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那原告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很可能这场官司就输了。
不过呢,在一些特殊的侵权案件里,适用的是过错推定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下,一开始就假定被告是有过错的,这时候被告就得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被告有没有过错,原告只要能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损害和被告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