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主要是看怎样做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最有利。对于奶奶抚养孩子这种情况,得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分析。
要是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能力,还都争着要抚养权,只是之前奶奶帮忙带过孩子,这种情况下,奶奶帮忙抚养通常不会是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法院更看重的是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经济状况,还有能陪伴孩子的时间等。
不过,要是父母中有一方明显不适合抚养孩子,像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而孩子长期跟着奶奶生活,过得很稳定,那法院可能会觉得稳定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有好处,就更倾向于把抚养权判给和奶奶一起生活的那一方。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父母双方都没能力抚养孩子,而孩子一直是奶奶在带,法院会根据实际状况,在其他有抚养能力的近亲属里确定抚养权人。这时候,也会考虑奶奶想不想继续参与抚养孩子,以及奶奶有没有这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