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追诉期限的起算有三种情况。
先说一般情况,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这里的犯罪之日,指的是犯罪行为完成或者停止的日子。就拿非法拘禁罪来说,当拘禁行为结束的那天,就是追诉期限的起算点。
要是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那么就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连续犯是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好几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还都触犯同一罪名,像多次盗窃就属于这种情况。而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一直处于持续状态,比如非法持有毒品。对于这两种情况,都是从最后一次行为或者状态结束时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最后一种情况,如果在追诉期限内犯罪人又犯了新罪,那前罪追诉的期限就要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也就是说,要是犯罪分子在前面那个罪的追诉期限里又实施了新的犯罪,前面那个罪的追诉期限就会中断,然后从犯后一个罪的那天开始,重新计算前面那个罪的追诉期限。大家得明白这个规定,才能清楚自己遇到的犯罪案件追诉期限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