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事故处理中,很多人以为必须双方都到场才能拿到事故认定书,其实不是这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事故认定书,靠的是对交通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调查情况,还有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也就是说,只要交管部门把事故现场勘查清楚、调查明白,收集到了足够用来认定事故责任的证据,就算有一方当事人没到场,也能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公平公正地划分事故责任,然后开出事故认定书。
不过呢,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管部门一般会尽量通知双方都来,听听大家怎么说。但这只是他们为了把事情办得更周全而做的,不是开出事故认定书的必要条件。
对于车主来说,如果遇到车辆事故,不管对方来不来,都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自己了解的情况和证据。要是自己不能到场,也可以委托他人带着相关材料去协助处理。同时,要留意交管部门的通知,及时获取事故认定书,以便后续的保险理赔等事宜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