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判共同责任时,赔偿方式有两种情形。
如果事故双方都是机动车,先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一般双方各自承担50%。举个例子,A车和B车发生事故,A车损失2万,B车损失1万。假设交强险能赔的额度是1万,那超出部分,A车超出1万,B车超出0。这超出的1万,A、B两车各承担5000元。
要是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先由机动车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的损失。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机动车一方要承担60% 7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承担30% 40%。这是因为法律更倾向于保护非机动车和行人。比如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行人损失3万,交强险赔了2万,超出的1万,机动车可能要赔6000 7000元。
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先坐下来协商赔偿的事。要是协商不拢,既可以申请交管部门来调解,也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