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里,有些人既有着公司债权人的身份,又担任着公司股东的角色,下面就来讲讲常见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股东给公司借钱。股东拿出自己的钱借给公司,公司会给出借条或者和股东签订借款协议。从这时起,股东就成了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本金并且支付利息。同时,因为股东之前对公司进行了出资,所以依旧保留着股东的身份。这就好比你既是公司的投资人,又是公司的债主。
第二种情况,股东把债权变成股权之后,又给公司借了钱。要是股东之前把自己对公司的债权换成了公司的股权,但是后来又拿出钱借给公司,那么股东就又成了公司的债权人。这就像是你先把借给别人的钱变成了对方店里的股份,之后又借了一笔钱给对方。
第三种情况,公司向股东回购股份。当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回购股东的股份,但是暂时还没把钱付给股东时,股东就成了公司的债权人。而且在公司完成股份注销之前,股东还是公司的股东。
对于这些既当股东又当债权人的人,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借款协议、借条等凭证,这样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才有依据。要是公司不还钱或者在股份回购等方面出了问题,可以先和公司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