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伤残情况,一般是要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就是赔偿的一方要给受害的一方支付一笔钱,这笔钱是用来弥补受害人从受伤到完全治好这段时间,因为没办法正常工作而少赚的收入。
要是受害人因为伤残一直没办法工作,误工时间能算到定残前一天。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来定的。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按实际少赚的收入来算。打个比方,原来一个月工资 5000 元,受伤后没上班这一个月没拿到工资,那这 5000 元就是误工费。
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算。要是没办法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那就参考受理这个案子的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算。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有人觉得伤残了才会有误工费,其实只要是因为受伤没办法正常工作,收入减少了,不管有没有伤残,都应该赔偿误工费。所以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要清楚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