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女方婚内多次流产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人关心离婚时是否能获得补偿。这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要是男方在女方流产这件事上存在法定过错行为,比如男方在外面和别人重婚了,或者和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又或者对女方动手实施家庭暴力,甚至虐待或者遗弃女方及家庭成员等。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属于无过错的一方。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离婚的时候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赔偿包含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像多次流产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这就是物质上的;而给女方带来的心理创伤,就可以通过精神损害赔偿来弥补。
要是男方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女方仅以自己多次流产为由要求男方补偿,在法律上通常是没有明确依据的。遇到这种情况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女方的诉求。不过,法律之外还有人情,双方可以自己坐下来好好协商。男方从道义的角度出发,也可以给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算是对女方这段时间痛苦经历的一种慰藉。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如果有离婚和补偿相关的打算,有法定过错证据的一定要保留好。要是没有法定过错,想争取补偿就尽量友好协商,避免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