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姻里和他人生子,不一定就构成重婚。啥是重婚呢?一种情况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去登记结婚,或者是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和对方登记结婚;另一种情况是,有配偶的人和别人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
要是男方只是和别人发生关系并且生了孩子,但没有和对方去登记结婚,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不构成重婚。不过,如果男方和第三者登记结婚了,或者虽然没登记,但是对外都以夫妻相称,还一起生活,那就构成重婚了。
要是有证据能证明男方确实重婚了,另一方可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让男方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在离婚诉讼的时候,另一方还能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生活中很多人可能觉得只要婚内和他人生子就是重婚,这其实是个误区。判断是否重婚,关键还是得看有没有登记结婚或者是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