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家暴的离婚事件中,很多人不清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一起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给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接下来的三十天就是冷静期。在这三十天里,只要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随时都能撤回离婚申请。等这三十天冷静期过了,接下来还有三十天,夫妻双方得一起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申请。
但要提醒遭遇家暴的朋友,别只盯着协议离婚这一条路。因为家暴可不是小事,它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权益。受害人完全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家暴存在的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旦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确实存在家暴事实,而且调解也没用的话,就会准予离婚。这种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是不适用冷静期规定的。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要是不幸遭遇家暴,别害怕,要及时收集证据,保护好自己。如果想尽快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诉讼离婚是个更合适的选择,能避免在冷静期内可能再次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