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时,误工费的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简单来说,误工费是算到定残日前一天的。这是因为定残之后,受害人的情况会按照伤残相关的赔偿规则来处理,所以误工费就截止到定残前。
误工费的确定主要看两个关键因素,一个是误工时间,另一个是收入状况。先说误工时间,一般是由医疗机构给出证明来确定。要是因为这次事故导致持续误工,一直到定残的,误工时间就可以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再看收入状况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误工费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算。比如,原来每月工资 5000 元,因为事故请假几个月,单位扣了工资 8000 元,那这 8000 元就是误工费。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算。但要是没法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也别着急,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要及时让医疗机构开具误工时间的证明。有固定收入的,要保存好单位的工资条、扣发工资证明等。无固定收入的,尽量收集能证明自己近三年收入的资料,这样才能在主张误工费时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