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欠债,另一方能不能把钱讨回来,这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权,而且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对它进行分割,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要求分割,并且把属于自己那份的欠款给讨回来。打个比方,之前夫妻俩借钱给别人,离婚时没说这钱咋分,那没拿到钱的一方就可以主张分这债权。
但要是这债务是一方个人对外享有的债权,比如是他在婚前借出去的钱,或者明确约定是他个人的债权,那另一方一般就没办法讨回这笔钱了。
要是想把欠款讨回来,得有证据能证明债权是真的存在。像借条、转账记录这些,都是很重要的证据。要是和债务人协商还钱的事儿没谈拢,那就可以走法律程序,也就是向法院起诉。拿着证据去法院,让法院判债务人还钱。等法院判下来了,如果债务人还是不还钱,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帮忙把钱追回来。
所以说,能不能讨回欠款,最关键的就是要先确定这债权到底是夫妻共同的,还是一方个人的,同时还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