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债务性质。先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个人债务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债务。
(二)处理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先由双方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处理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