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时,原告所在地法院有没有管辖权,得根据具体的案子来判断。通常来讲,法律上有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意思就是一般要到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去起诉。比如说,如果张三起诉李四还钱,正常情况下张三就得去李四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不过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是被告不在中国境内住,或者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并且是和身份关系有关的诉讼,像离婚、确认亲子关系这种,就可以在原告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还有,如果被告被采取了强制性教育措施,比如被送去劳动教养,或者被告在监狱里,这时候原告也能在自己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另外,在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里,要是双方在书面协议里约定了可以去原告住的地方的法院打官司,那么原告所在地法院就有管辖权。
所以啊,要是你想知道原告所在地法院有没有管辖权,不能只看表面,得把案件的性质、类型搞清楚,再对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给大家的法律建议就是,遇到纠纷要起诉时,先了解清楚这些管辖规则,避免跑错法院,浪费时间和精力。要是自己拿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