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判决涉及欠款的情况下,当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有主动还钱,债权人可要留意了。在规定的履行期限结束后的两年内,债权人能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和第一审法院级别相同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方的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的时候,得准备好一些材料。像强制执行申请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还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等,这些都不能少。法院收到申请并受理之后,就会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接着,法院会采取一系列办法来让被执行人还钱。比如说,去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把存款冻结或者划走;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还可以把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扣押,然后拍卖、变卖。
要是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还钱,却故意不还,那可就会受到处罚了。法院可以对他罚款、拘留。要是情节特别严重,还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当然,也存在一种情况,就是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这时候,法院会裁定暂时终结这次执行。不过债权人也别灰心,等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了财产,就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所以,债权人要多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