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婚前一方建造的没房产证的农村房子,可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归建造方,不参与离婚分割,另一方无需争取该房屋所有权。
(二)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没房产证房子,虽属共同财产,但法院通常不直接判所有权归属,而是判一方使用。双方可先就使用问题协商,看哪方更适合使用该房屋。
(三)取得房产证后若对产权分割有争议,可另行起诉。在此期间要留意房屋建造出资、使用情况等证据的收集,以便后续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