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退赃退赔,向受害者及司法机关表达积极配合弥补损失的态度,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二)若有自首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销赃的犯罪行为,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尝试立功,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可能为自己争取从轻处罚机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