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执行人没钱且无恶意行为,法院先查财产状况,无财产可供执行则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财产时恢复执行,这种情况一般不拘留。
(二)若被执行人恶意转移、隐匿财产,或违反财产报告等规定,法院有权依情节轻重罚款、拘留,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若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执行职务,会面临拘留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就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