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按揭房分割分情况处理。婚前一方付首付办贷款、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则法院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购买的,一般属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剩余贷款共同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办理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于首付方名下的不动产,考虑到首付来源及登记情况,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判决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这体现了对夫妻共同财产贡献的公平考量。而婚后购买的房屋,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的性质,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原则上平均分割并共同承担剩余贷款。如果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方面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