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若遇到虚假的借贷事实,手里的欠条是能撤销的。根据《民法典》,要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要是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也能请求撤销。
比如一方虚构借贷事实,另一方产生错误认识后签了欠条,就属于可撤销的情况。不过,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受欺诈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因重大误解签订欠条的当事人,则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如果要行使撤销权,得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一旦经审理认定存在虚假借贷事实,欠条就会被撤销。大家要是遇到这类情况,一定要注意时间限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还有疑问,也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