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诉时,法院管辖是有规定的。通常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如果借贷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虽然有约定但不明确,之后又没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没办法确定的,这种情况下就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比如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钱,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借贷双方有协议管辖的约定,而且这个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就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不过要注意,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比如不能约定一个基层法院去管辖原本应该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也不能约定排除专属管辖的法院。大家在遇到民间借贷纠纷要起诉时,一定要搞清楚管辖法院的规定,不然可能会耽误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