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若存在过错方,双方应先自行协商财产分配,尽量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无法达成协议,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请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自身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过错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证据,以及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证据。
(四)离婚后若发现对方有上述不当行为,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