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钱买房,还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会被看作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也就是说,这房子属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夫妻离婚,这房子是不用拿来分割的。
不过呢,有些特殊情况会影响房子的分割。要是夫妻双方约定了,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比如说,夫妻签了协议,明确房子是两人共有的,那离婚时就得按共有财产来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一方父母只付了房子的首付,结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这种情况下,共同还房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这部分是可以分割的。通常是把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由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举个例子,房子首付是男方父母付的,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两人一起还贷,离婚时,男方就要给女方共同还贷部分和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