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婚后信用卡债务可不是都得夫妻一起均摊的,关键得看这债务的用途。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有不同的判定方式。
要是信用卡消费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像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给孩子交学费、报辅导班等费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信用卡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旦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两人就得共同偿还这笔债务,一般平均分担。因为在法律看来,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共同受益,所以也得共同对因生活需要产生的债务负责。
但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使用信用卡消费,而且消费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一个人买了昂贵的奢侈品、进行大额的个人投资等。这时候债权人要是没办法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夫妻双方都认可的,那么这笔债务通常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得由刷卡消费的那一方自己来偿还。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涉及大额信用卡消费,最好夫妻双方都知晓并达成一致。对于债权人来说,在借钱出去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事务的,这样在追讨债务时才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