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返还方面。双方先核实已交付钱款数额,利用交付凭证、转账记录等作为证据。若钱款未使用,全额原路径返还;若已部分使用,使用方返还相同价值货币或物品。
(二)责任承担方面。双方有过错时,先就责任大小和退款比例协商。协商一致按结果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主张退款方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要求对方返还钱款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实际损失等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