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下来的时候,要不要提前给伤者垫付医药费,完全可以自己拿主意,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垫付。
从人情方面讲,如果伤者情况危急,家里又拿不出钱来支付治疗费用,咱们帮忙垫付一下,能让伤者及时得到救治,这也算是做了件好事。而且在后续处理事故的时候,说不定还能得到伤者和家属的谅解。不过,垫付医药费也有风险。要是最后责任认定下来,咱们没什么责任或者责任很小,到时候想把垫付出去的钱要回来,可能会费不少周折,甚至还可能闹得不愉快。
要是你决定垫付医药费,一定要把相关的凭证保存好。像医院的收费票据、给对方转钱的记录,这些都得留着。而且在转账的时候,备注清楚这是垫付的医药费。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签个垫付协议,把垫付了多少钱、后续费用怎么处理这些事儿都写明白,这样以后就不容易产生纠纷了。
要是不想垫付,也没问题,让伤者先自己想办法支付费用,等责任认定书出来了,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费用就行。这样能避免自己陷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