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难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要谨慎对待,若自身或他人涉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主犯、自伤自残逃避侦查、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等严重犯罪,应认识到取保候审难度大。
(二)若犯罪嫌疑人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况,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即便属于难办理情形,也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