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里,怎样才算认定遗弃家庭成员呢?这得符合几个条件。
首先得有遗弃行为,就是说家庭成员里,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那一方,不履行自己该做的事。像夫妻之间,一方生病,另一方既不照顾,也不给生活费用;父母不管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父母,这些都算遗弃行为。
其次,遗弃行为得是持续且长期的,偶尔一次没照顾好,可不能算遗弃。
最后,遗弃行为情节要恶劣,得让被遗弃的人生活困难,甚至生命健康受到威胁。
要是发现对方有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果遗弃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那还会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大家在婚姻生活中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出现遗弃这种行为,要是遇到类似问题,也得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