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出来时,医药费的垫付情况有这几种。要是肇事车辆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能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先垫付抢救费用。要是车辆除了交强险,还买了商业三者险,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能让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垫付。
要是保险公司没办法垫付,按照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垫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抢救费用。另外,法律没有硬性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不过从人道主义考虑,也为了避免之后产生纠纷,肇事方主动垫付也是没问题的。
要是伤者经济上有困难,没办法承担医药费,可以和肇事方、保险公司商量,看能不能让他们先垫付。要是协商没成功,伤者可以先自己掏钱垫付,等事故认定书出来以后,通过法律途径让责任方赔偿垫付的费用。
这里要提醒一下,很多人可能以为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其实不是这样的,这只是一种自愿的行为。而且申请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垫付都有一定条件和流程,大家要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