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分割商铺和住房,明确财产归属是关键。要是房子或商铺是一方在结婚前就买了,而且只登记在这一方名下,那这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是不用拿来分割的,就还是归购买的那一方。
但要是在结婚之后才买的,不管登记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商铺和住房分割,夫妻二人可以先自己商量。比如一方想要房子,就给另一方一些补偿;或者把房子卖了,两人分卖房子的钱。大家商量好了,就按照商量好的办法来处理。
要是两人商量不拢,那就得找法院来判了。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偏向于照顾带着孩子的一方、女方,还有在婚姻里没有过错的一方。有可能会让一方得到房子,然后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补偿的钱数会考虑房子当时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现在市场上值多少钱等情况。要是夫妻双方都不想要这个房子,法院就会把房子拿去拍卖或者变卖,然后把卖房子得到的钱给两人分一分。
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这些财产问题时,尽量心平气和地协商。如果自己不太清楚法律规定,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